2007年2月2日 星期五

「數位資料庫之商業化」重要課題

最近幫老闆針對「數位資料庫之商業化」提出一些相關重要課題的幕僚意見,既然都開過會了,也就提出來跟大家分享:
以台灣各機關為例,每年購買西文電子期刊的花費上高達4、5億元,而日前國際知名的大英百科全書更是宣布不再出版印刷紙本,而改由出版電子書籍,且近來由於知識經濟、知識管理及以網路維基百科(Wikipedia)為例之Web2.0等概念,更加深數位資料庫之商業化成當今重要趨勢,惟建議施行數位資料庫商業化前應考量下列課題,
一、數位內容資產之「應用價值」鑑價評估方式等課題。
我國政府近年投入大筆的資金,將台灣眾多文獻資料進行數位化工作,惟過去多著重於學術研究及文物數位化典藏之需求,並未由市場消費者或使用者立場考量其商業或應用價值,建議未來能有公平之數位資產鑑價評估方式,並要求相關計畫能以市場需求面為考量,並以計畫成果商業化為計畫執行之目的。
二、數位內容資產之智財權保護等課題。
目前我們在數位內容的智財權保護上,已有許多公部門單位投入許多努力,然這些機制之建立尚未能具體的發展成為符合市場交易商業運轉的需求,在現行智財權法令、政策、技術等保護機制未盡完善的環境下,廠商多缺乏投資意願將技術服務與數位資產結合形成智慧資產提交至現有市場進行交易。
三、廠商進行數位內容資產商品化過程之投資及輔導等課題。
由於數位內容產業尚屬萌芽階段,市場資訊不夠明確、經營模式尚需摸索,而不確定的市場規模更將衍生營運成本或隱藏市場外在性的威脅,故此,廠商(投資者)通常採用傳統經驗方式進行營運及成本估算,在上述市場規模及成本不確定的前提下,政府、廠商及消費者往往各自擁有錯誤的期待,造成供需市場反應不佳,因此需要有專業的輔導推廣單位持續研究本課題之解決方案。
四、尋求擴大市場規模(例如,拓展海外授權市場)等課題
台灣原有豐富的人文地理特色,民主化之後又釋出充沛多元社會力,若能將數位典藏之資料庫資料從台灣人文歷史演變開始,由近及遠,以台灣為價值核心,從鄉土文化及歷史著手,逐漸往外推展,終至認識世界,一旦建構這種主體歷史文化,則國人足以展現自信,帶動本土文化藝術產業,並將具有台灣特色之影音產品行銷各國,將數位資料庫商業化與文化外銷、亞太區域觀光產業等相結合,達到擴大市場規模之目的。
五、如何與熱門之消費性市場諸如文化創意產業、行動生活應用產業、數位媒體產業、數位學習產業市場結合等課題。
(一)文化創意產業,諸如視覺藝術、文化展演、出版廣告、時尚設計等。
(二)行動生活應用產業,諸如數位遊戲、行動應用、智慧型運輸系統(ITS)、適地性商業服務(LBS,Location Base Service)等。
(三)數位媒體產業,電腦動畫、數位影音、電影廣電等。
(四)數位學習產業,數位教材、網路學習、非同步學習、遠距教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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